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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地税开启“红绿灯”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06 10:24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纳税氛围和社会风尚,珠海市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通过“服务守信,惩戒失信”,为守信企业亮“绿灯”,为失信企业亮“红灯”,营造守信和谐的纳税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优化宣传服务,为守信企业亮“绿灯”

一是扩大宣传途径,强化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税企QQ群、微信群、办税厅公告栏、宣传册等载体,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进行宣传。通过公众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引导纳税人充分认识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提升纳税人守信意识。

二是优化守信服务,拓展外部质效。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设置“绿色通道”,方便诚信纳税人快速办理各类涉税业务,设置专人进行“一对一”全程纳税辅导。

(二)多部门联合惩戒,为失信企业亮“红灯”

一是强化国地税合作,联合失信惩戒。加强与国税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发布欠税公告,每季度将欠税名单进行曝光。重点针对纳税人逾期申报、欠税不缴、行政处罚等问题进行及时沟通,确定共同存在该类行为的纳税人名单,研究制定相关方案,联合制定惩戒措施。

二是纳入重点监控,实行严格管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各种资料,实行严格管理。

三是通报评级结果,多方联动惩戒。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格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构建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惩戒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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