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我局2018年继续委托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代征香洲区范围内私人房屋出租并被承租人用于居住所发生的纳税人发生的相关税费,委托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征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计征增值税附征的地方税费;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计征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我局委托代征税款事项进行如下通告:
委托代征税务机关 |
委托代征 协议书编号 |
代征单位名称 |
代征单位 联系电话 |
代征单位 法定负责人 |
代征范围 |
代征期限 |
代征税种 及附加 |
计税依据 及税率 |
珠海市 香洲区 地方 税务局 |
珠香地税 税委 〔2017〕 2 号 |
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2663759 |
欧阳力红 |
香洲区范围内私人房屋出租并被承租人用于居住所发生的纳税人发生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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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
依照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收 |
珠海市 香洲区 地方 税务局 |
珠香地税 税委 〔2017〕 1 号 |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35083 |
杨承荣 |
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计征增值税附征的地方税费;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计征的个人所得税。 |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
依照税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收 |
珠海市香洲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